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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通事故时

1 驾驶者的义务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者以及同乘者必须采取下述措施。
(1) 为了防止事故的续发,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处(路边、空地等),关上引擎。
(2) 如有人负伤,在医生以及急救车赶到之前,用纱布或清洁的手帕等止血采取尽可能的急救措施。此时注意不要乱动伤员。(尤其是头部受伤的者)。
(3) 向警方报告发生事故的地点,负伤者人数、负伤程度、物品损坏程度、以及遭遇事故车辆的装载物等,接受指示。


2 接受医生的诊断
即使是轻伤,也必须报警,如头部收到冲击但没外伤时,也要接受医生的诊断,以防今后因后遗症产生问题。
3 同在现场者的配合
(1) 请同在交通事故现场者主动配合救护伤员,帮助移动车辆。
(2) 目击撞人后逃跑事故时,在救护伤员的同时,打110电话向警方报告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辆种类、颜色等车辆的特征。
(3) 事故现场,因有汽油泄漏,装载物为危险品的可能性,请勿吸烟、扔火柴。
4 遭遇事故时需确认事项
(1) 对方的地址、姓名、年龄、电话号码等(可能的话,还需确认驾驶执照)
(2) 车辆牌照号码
(3) 目击者的地址、姓名、电话号码
5 有关交通事故的咨询
有关交通事故的咨询,可同交通事故被害者救济中心(024-534-288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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