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过外国人登录的外国人回国时(再次入境许可获得者出国及持有难民旅行证的出国者除外)必须将所携带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交还出入境港的入境检察官。 外国人在取得日本国籍(归化)或死亡时,必须于归化、死亡等之日起14日内将外国人登录证明交还所在地所属市町村主管部门。 登录证的交还
事由
交还方法
出国时
在出入境机场,码头交还给出入境审查官 (获得再入境许可时除外)
获得日本国籍时
14日以内持国籍获得证明到外国人登录处交还
死亡时
14日以内由同居的亲属交还到外国人登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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