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让亲属来日本
(1) 日本人的配偶等的家属的情况,可以申请亲属访问的短期逗留签证。短期签证的申请只能到在外国的大使馆和领事馆办理,在日本的身份保证人或亲属将材料准备齐,交至申请人,有本人在自己的国家内申请。签证申请人在申请时,除了要提供从保证人或亲属处得到的材料以外,还需要申请人的护照、签证申请书、照片3张。此外,如是亲属访问,还需要中国政府部门发行的能证明申请人和在日本亲属关系的公证书。
在日本身份保证人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 招聘保证书、名单、逗留日程表(有具体格式)
2. 在日本的亲属如是日本人需要其户籍誊本以及住民票
3. 在日本亲属的在职证明书或就学证明书
4. 身份保证人如是日本人,需其户籍誊本以及住民票,如是永住者等需要其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书
5. 如有特别理由,还需要能证明其理由的材料
但要注意,上述的材料必需是在申请日前3个月制作或发行的。详细情况请向外务省外国人课咨询。关于在中国国内申请短期逗留所需的材料的说明和格式可以通过邮件和传真索取。
邮件索取
注明下述4点,一同寄去写上地址,姓名,贴有邮票的回信用的信封。寄往外务省外国人课中国担当。邮政编码105-8519 东京都港区芝公园2-11-1外务省外国人课中国担当。
A. 被邀请人的国籍
B. 来日本的目的
C. 活动内容
D. 计划在日本逗留日数
?传真索取
03-6402-2618(亲属访问291)
(2) 在日本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如要将在自己国内的妻子和子女邀来一同生活,可以到管辖所住地区的入国管理局申请亲属逗留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1. 能证明和扶养者身份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明书,公证书)
2. 扶养者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或护照的复印件
3. 能证明扶养者的职业以及收入的材料(在职证明书,收入证明书)
4. 扶养者的身份保证书
(3) 要将同日本人结婚之前的婚姻的在自己国家的孩子接来日本生活
现在持有“日本人的配偶等”签证生活在日本的外国人的,不是和日本人配偶者之间所生的孩子也有可能给予“定住者”签证。
定住者申请条件如下
1. 父亲或母亲必需是日本人的配偶
2. 父亲或母亲持有日本人配偶者的签证生活在日本
3. 申请人是该父亲或该母亲的亲生子女
4. 申请人尚未成人
5. 申请人未婚
6. 申请人靠父母的扶养生活
如申请人满足上述条件可以得到定住者签证来日本。请到管辖所住地区的入国管理局区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离婚的情况,由于其父亲或母亲的日本人配偶者的在留资格不可更新,孩子也同样定住者的签证的更新变得困难。但是,可以向入国管理当局好好说明在日本的定居程度以及经济的安定度,申请母子的定居者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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