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征税体系
不论是否拥有日本国籍,在日本居住的人均有纳税的义务。需要交纳的税金主要有所得税和住民税。
1. 所得税
对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所得而征收的税金。
(1)居住者
在国内有住所或者到现在已连续1年以上拥有住所的个人。
(2)非居住者
居住者以外的个人。
2. 交纳金额
(1)居住者
所得者税=(所得金额-所得扣除金额)X税率-扣除金额
(2)非居住者
原则上,征收国内源泉收入乘以20%的金额。
3. 交纳方法
(1)工资收入者
工资收入者,所得税由其工作单位事先在其工资中扣除后交纳。
*但是,对于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者,以及工资收入和退职所得收入的合计超过20万元者,从多个单位得到工资收入,以及从日本国外有工资收入者必需要做确定申告。
(2)其他收入者
要做确定申告。
4. 所得扣除
除基础扣除(38万元)以外,还有配偶者扣除,配偶者特别扣除,扶养扣除等各项扣除。
住民税
福岛县的居民要交纳的住民税包括福岛县民税同市町村民税两种,住民税由该年1月1日居住地所在的市町村征收,征税通知由市町村发送。税款额以上一年的所得为基础算出。工资所得者的情况,从6月到次年的5月由其单位从其工资中扣除,交纳给市町村的特别征收方式。其他的人员每年分4次直接交纳给市町村(普通征收)。因此,对于前一年有收入者,在1月1日以后即使变更住所,或出国,其纳税义务并不随此消失,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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