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th World Village
     
 

健康保险

1. 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在工场、商店等各种单位工作的人等,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受伤(因工作关系所患疾病和受伤除外)进行医药费的支付和补贴的保险支付的制度。另外,其家属也可以获得支付。
所有的法人事业单位以及长期雇用5个员工以上的个人事业单位都必需加入该保险

(1) 在使用健康保险的企业工作者,不论其国籍、性别、年龄、工资的区别都要加入该保险。短时间工的情况,如其劳动时间在正式员工的4分之3以上,也可适用该保险。但是,临时短期雇用者也有可能不适用。


(2) 保险费
保险费根据加入者的工资算出,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保险费在工资和奖金发放时扣除。


(3) 医疗费的自己负担部分
关于本人向医疗机关的医疗费负担部分,不满70岁的被保险者本人以及不满3岁的被扶养者负担住院以及门诊医疗费的20%。3岁以上不满70岁的被扶养者,住院负担20%,门诊负担30%。70岁以上不满75岁者(除适用老年保健者)的被保险者以及被扶养者,原则上只负担住院以及门诊费用的10%,收入在一定金额者为20%。
做为共通标准,请向医疗机关支付住院时的餐费的标准负担额以及门诊药费的一部分负担金(不满6岁以及70岁以上者免去)。
另外自2003年4月起,3岁以上不满70岁的被保险者本人以及被扶养者的住院?门诊费用负担比率都将改成30%,门诊药费的一部分负担金也将被废除。

(4) 保险的支付
-伤病补贴金
被保险者本人因疾病疗养休息4天以上不能获得工资支付时,从第4天开始,在1年6个月之内按天数可以获得标准报酬日金额的60%的支付。
-生产补贴金
被保险者本人因生产,而休息得不到工资时,从预产期前42天开始(多胎怀孕为98天)至分娩后56天的期间,可以获得日标准工资的60%乘以休息日数的支付。
-生产育儿一次性补贴
被保险者本人以及被扶养者在怀孕4个月(85天)以上分娩时,每一个孩子可以获得30万元的支付。
-埋葬费
被保险者本人死亡时,付给标准报酬一个月的金额(最低保证金额为10万日元)的支付,如被扶养者死亡,可以得到10万元的支付。
详情请向管辖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事务所咨询。

2. 国民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使自营业者、从事农业者、无职业者以及没有资格加入单位的健康保险者也能接受医疗服务。各市町村具体进行保险业务。在患病或受伤时,接受保险的支付。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后,因患病或受伤接受治疗时,向医疗机关出示保险证,只需支付医疗费的30%即可。
外国人的情况,如在日本停留1年以上者,必需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加入时的条件是必须已进行了外国人登录。


加入手续
到市町村的役场的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下述情况,请到市町村负责国民健康保险部门办理手续
-变更住所后
-工作单位的健康保险不再继续时
-不想在继续接受生活保护时


保险费金额
保险费金额因收入和家属成员的构成而定,各个市町村均有所不同。


医疗费的本人负担部分
门诊的情况,本人负担医疗费的30%以及药剂费的一部分,直接付给医疗机关。


保险的支付
-高额疗养费
同一个人,在一个月内,向医疗机关支付的金额超过72,300日元(低收入者超过35,400日元者),就超过的部分申请高额疗养费的支付后,可以得到偿还。
-疗养费的支付(没能向医疗机关支付保险证的情况)
在没有携带保险证,需要紧急接受治疗的情况,必需暂时支付全额医疗费。
其后,凭医疗机关发行的收据到市町村的国民健康的有关部门申请,可以报销所支付医疗费的70%,因此一定要保管好医疗机关发行的收据。
-生产?死亡等的支付
通常的生产的情况,国民健康保险不适用,但可以得到生产育儿一次性补贴的30万日元。
有家属死亡,对于举行葬礼者,支付葬礼费用5万日元。
有关国民健康保险的详情,请向居住地区的市町村的负责国民健康保险部门咨询。

回到目录

 
     
Home | Email | Copyright(c) Fukushima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